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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关于《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
2016-07-18 14:53   三湘风纪网

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

印发关于《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     

2016年7月14日,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关于《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的通知。  

“九不准”规定具体为:  

一是不准以任何方式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中,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批条子、打招呼。  

二是不准纵容、默许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  

三是不准以任何方式为请托人违规挂靠(包括形式上联营,实质上挂靠)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向有关单位批条子、打招呼。  

四是不准出面组织、参加潜在投标人为业主方、采购方、服务买受方、中介方等相关人员安排的吃请活动。  

五是不准为使潜在投标人中标而向业主打招呼,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诱导评标专家,干预、影响、操控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六是不准授意或者默许把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随意改变投标入围条件和技术参数、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  

七是不准以任何方式要求中标人放弃中标、违法分包、转包,或者为中标人指定、推荐分包人、供货商、服务商。  

八是不准打招呼、批条子或者在招标文件、合同中要求采购方、服务购买方,购买指定的产品和服务。

九是不准对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者利用监管机构干扰中标单位正常工作,或者对监管机构施加影响,干预其对中标单位依法采取的正常监督执法活动。  

规定强调,违反“九不准”规定,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领导干部不因岗位变动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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