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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国:“限宴令”要的就是管用
2014-03-04 10:50   新湘评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铁腕纠治“四风”,成效明显。顺应大气候、大趋势,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对宴请风果断“亮剑”,出台《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新湘评论》与省纪委共同策划推出本期话题——

 

“限宴令”要的就是管用

——就“限宴令”专访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建国

 

 

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建国

  曾几何时,宴请风在全国各地大行其道——

  粉刷一下客厅,要请客办酒!母猪下崽,要请客办酒……花样百出,让人瞠目!这让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不堪重负,不少人反映,他们一年的收入都变成红包送人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铁腕纠治“四风”,成效明显。顺应大气候、大趋势,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对宴请风果断“亮剑”——出台《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被群众称为湖南史上最严“限宴令”。

  然而,争议四起。有人“点赞”:“此举意义重大!”“让‘人情’变得更加纯粹!”有人“喝倒彩”:“纪委没事干了!”“不近人情!”

  “限宴令”为何引发这么大的争议?

  带着对“限宴令”出台背景、决策过程及几个月的实施效果,记者专访了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

 

就是要用硬的规定刹住歪风

  记者:“限宴令”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有人将其称为“崇俭抑奢的急先锋”,也有人说,类似的制度早有地方实施,不新鲜。请问湖南怎样定位“限宴令”?

  黄建国:“限宴令”不是禁止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而是要合理地规范这些事宜。当时考虑的是,不搞几条硬一点的规定,就刹不住歪风,达不到目的;设计了过硬的制度,又担心“制度往墙挂,就像山水画,远看还可以,近看是空话”。如果最终执行落空的话,还不如不制定。

“限宴令”出台前,我们花了5个月的时间征求意见。除了书面征求意见、深入基层座谈,还首次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网友反响很好。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各方面的反映都有,有的人说“纪委没事干了,该干的不干,来管这个事”;有的人觉得这是好事;还有的人觉得规定是好的,关键是能不能执行。总体来讲,干部是拥护的,老百姓是欢迎的。

  记者:2005年湖南已经出台过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为什么现在又要出台“限宴令”?

  黄建国:2005年9月,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这个规定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婚丧喜庆事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实事求是地讲,干部利用各种宴请借机敛财的问题仍然存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宴请名目越来越多、铺张浪费现象很严重,影响很坏,老百姓意见很大。

现在出台“限宴令”,主要是从新的形势出发,对2005年的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是约束对象的范围有扩大,从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二是突出“两个要管”,既要管借机敛财等腐败问题,又要管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三是规定更严,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这一块管好了,对扭转社会风气,也有好处。

  记者:您希望“限宴令”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黄建国:主要是警醒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人情往来,是有成本的。干部退下来之后,还有没有人尊重,还有多少朋友,那个时候才是最真实的。现在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很多人来参加,不见得是表示尊重,有的人还是看准干部手中的权力。一些领导干部,也有借机敛财的想法。“限宴令”就是要给干部警醒,告诉他们借机敛财决不允许,提醒他们千万不能因小失大。

公权不能变成谋私的“利刃”

  记者:“限宴令”规定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的不超过300人(30桌),这样的数字是怎么得出的?

  黄建国:这是“限宴令”中仅有的一处定量规定。“限宴令”规定,婚礼允许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怎么定规矩?总的原则是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定这样的标准,既有一个对操办者方面亲戚、朋友、同事等参加人员的合情估算,也有对全省各地类似定量规定的综合平衡。在基层征求意见时,大多数人对这么规定表示赞同。

  记者:“限宴令”规定“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祝寿、生子等都是人生大事,也一律不准,有人认为这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您怎么认为?

  黄建国:这其实是一种误读。“限宴令”不是要利用公权来扼杀人性和亲情。我们并不反对干部操办喜庆事宜,反对的是干部借操办喜庆事宜大肆敛财,反对的是把公权变成谋私的“利刃”。

我们既要讲党性,也要讲人性;既要讲原则,也要讲关爱。为老人祝寿、为孩子做满月都可以,但庆祝不一定要大操大办、大请大送,自己家里人和亲戚范围内宴请一下就行了。

共产党人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干部该办的喜事,可以办,但一定要分清楚公私,不能以权谋私,不要把人性和亲情金钱化、权力化。

  记者:“限宴令”第二条规定“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第五条规定“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这“两个不准”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黄建国:设计这“两个不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宴请成风的主要原因,是送礼和收礼陷入了恶性循环,如果规定不准收受礼金或贵重礼品了,操办者就没有了动力,大操大办之风自然就会“降温”。二是“两个不准”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近年来,礼金逐年“水涨船高”,干部群众不堪重负。“两个不准”符合干部群众内心需求,给大多数干部减轻了负担,使人际关系变得简单,有益社会风气的好转。三是这本来就是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两个不准”其实就是从政的底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境界,拒绝庸俗的人情往来。

“限宴令”绝不是“一阵风”

  记者:我们发现“限宴令”201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前,有少数干部突击办酒席,这些问题是怎么处理的?

  黄建国:“限宴令”出台之前,我们花了5个月的时间征求意见。之所以花这么长时间,一是为了集思广益,听取意见。另外也是为了宣传教育,凝聚共识,警醒干部。在这种情况下,还出现突击办酒席情况,我们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比如慈利县县委办副主任周某为儿子出生举办酒宴,并邀请部分干部参与,就被严肃查处,周某本人也被免职。  

  记者:有网友说“限宴令”是好,就怕上面“和稀泥”,会变成“走过场”和“一阵风”,您怎么看?

  黄建国:“限宴令”绝不会变成“走过场”和“一阵风”。“限宴令”的出台,不是为了好看,最要紧的是管用。不是对某些人管用,对另一些人就不管用。在我们的权限范围内,不管涉及到什么人,我们都会严格依纪依规查处。

我们将在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从四个方面抓“限宴令”的落实。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二是抓好报告制度的落实;三是抓好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四是严惩顶风违纪者。有些东西不在于讲很多道理,但只要是问题出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可能事情就比较好办了。

  记者:“限宴令”是暂行规定,有人提出,如果“限宴令”在实施中遇到阻力,是不是意味“暂行”就变成“不行”了?

  黄建国:“限宴令”名为暂行规定,是为了以后它得到更好的执行。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如果现实情况有变化,我们也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限宴令”,使它更加科学、更加合理,但总的趋势是越来越严。“限宴令”决不会变成“不行”,也绝不会倒退。

  记者:“限宴令”从开始酝酿到实施,经过了很长时间,现在回头看的话,您有什么感想?

  黄建国:总的一个体会,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没有万全之策,一定要迈出实实在在的步子。我们的做法,一定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要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也不能脱离地方实际。一定要细、要严,落到实处,便于操作。要获得老百姓的信任,我们要多办实事,多出实策,用行动来证明,不能空喊口号。(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郑亚邦

                                      (《新湘评论》2014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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