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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2016-08-30 17:20   中南大学纪检监察网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20167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湘发电[2016]2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

《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和重要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学习宣传好《问责条例》

1.广泛开展自学。《问责条例》已正式发布,可以通过网络查阅全文及相关学习辅导资料。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

2.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要将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3.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对各单位学习《问责条例》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为推动《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营造良好氛围。

三、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

1.各二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分级负责,层层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此规范党组织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言行。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2.校纪委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3.各二级党组织在学习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校纪委办公室(一办412,电话:88879252,邮箱:jjjc@csu.edu.cn)。  

中共中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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