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入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和时代性,具有现实的指向性和针对性,具有很强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学习宣传好《条例》
1.广泛开展自学。学校纪委征订《条例》发至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各二级党组织及党支部根据需要自行购买,原则上要求党员人手一册。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
2.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要将学习《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3.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对各单位学习《条例》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为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营造良好氛围。
三、贯彻落实好《条例》
1.各二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分级负责,层层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2.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纪律为“尺子”,把监督放在第一位,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基本职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3.各二级党组织在学习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纪检委员及时报校纪委办公室(一办412,电话:88879252,邮箱:jjjc@csu.edu.cn)。
中共中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