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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通报】 湖南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五起
2017-03-31 22:53   三湘风纪网站

1.玉溪镇人民政府原民政助理员、镇政务中心原副主任欧武令,玉溪镇樟涵村原党支部书记吴贵万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在2012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玉溪镇民政助理员的欧武令与时任樟涵村村委会主任的吴贵万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樟涵村村民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000元,欧武令实得20000元、吴贵万实得2000元。2017年3月,欧武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玉溪镇人民政府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吴贵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清泉镇庄川村支部书记朱钜瑞等人私分集体资金案。2011年10月,清泉镇庄川村村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分庄川村集体资金10000元,清泉镇庄川村党支部书记朱钜瑞个人实得4000元,清泉镇庄川村村主任王月寒个人实得3500元,时任村文书兼村会计王七江实得2500元。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朱钜瑞还违反《会计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61476元。2017年3月22日,朱钜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月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庄川村原文书王七江非中共党员,且已于2014年6月卸任村文书一职,非监察对象,收缴其违纪所得。

3、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村委委员、会计、综治主任程志刚虚报冒领移民专项资金问题。程志刚在任野鹿村会计,于2015年2月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移民款物管理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冒签他人姓名、私刻公章、伪造相关工程申报、验收文件的方式,虚报野鹿村野鹿滩老拱桥两侧护坡加固工程,骗取国家移民专项资金7万元。2017年3月,程志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和平街道九华村党支部书记黄志强套取征拆资金案。经查,黄志强在担任和平街道九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采取虚报村民征拆骨干工作经费的方式,分多次骗取征拆资金共计77.5万元。2016年11月25日,黄志强因涉嫌贪污罪被雨湖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2017年3月17日,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党工委给予黄志强开除党籍处分。

5.和平街道民乐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志骗取征拆资金案。经查,张国志在民乐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不符合征拆补偿民乐村外嫁女郭建辉提供一栋违法建设的杂屋和池塘等相关设施用于征拆补偿,骗得房屋及设施款共计31.6125万元,张国志从中获得好处费2.5万元。2016年8月11日张国志因涉嫌诈骗罪被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公安分局抓获,同年11月4日被雨湖检察院依法逮捕.2017年3月17日,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党工委给予张国志开除党籍处分。郭建辉被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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