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全省教育系统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附属医院纪委: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全省教育系统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湘教党组通〔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全省教育系统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1、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2、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4、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

8、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组

http://jjz.gov.hnedu.cn/c/2017-01-06/8606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