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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28 09:40   中南大学网站


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5 月31 日第十五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

2018 年6 月4 日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8 年5 月31 日第十五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纠正“四风”,深化巡视整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结合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治理内容

(一)违规公款吃喝

1.除外事接待外,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严禁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

3.严格执行差旅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因公出差严禁不交或少交按国家及学校规定应自理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4.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

5.严禁同城公务宴请。接待对象为长沙市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

6.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二)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1.党政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南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六条细则》,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2.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下同)

1.严禁违规收礼。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2.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

3.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不能把廉政账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

(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如实及时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表》(可在校纪委监察处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载)。其中,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报表交纪委监察处,其他人员的报表交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由二级党组织存档备查,若发现重要情况,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需及时向纪委监察处报告。

(五)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治理整顿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六)“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大党字〔2018〕5 号)要求,以“查、改、评、树”为主要形式进行自查自纠,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坚决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教育部党组、湖南省委省政府、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及学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并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行动上。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校纪委将依托“清风中南”微信公众号,重点推送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典型案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

(二)全面自查自纠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上述突出问题为重点,对照上级和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自查。要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逐一清理核实,必须严格标准、动真碰硬,把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自查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在问题发现之日起一周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财务;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必须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按规定上交学校廉政账户,并到学校纪委办公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需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纪委监察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全校上下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探索形成常态化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落地生根。

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要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由计划财务处、学校办公室牵头对违规公务接待开展检查;

由人事处牵头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开展检查;

由房产管理处牵头对违规配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开展检查;

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对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检查;

由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牵头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由纪委监察处牵头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开展检查。

上述牵头单位需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每年11月底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处。学校党委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检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纪委监察处将及时向学校专题报告,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严肃执纪问责

凡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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